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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理順普通公路管養分類事權和責任主體,日前,泉州市公路局與泉州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聯合在《泉州晚報》等媒體,向社會公開歸類移交接養后公路(部分市政道路)的路產路權所屬單位及管養責任單位,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詳情請關注2017年12月31日《泉州晚報》第4-5版,網址為
http://szb.qzwb.com/qzwb/html/2017-12/31/content_380199.htm
據悉,為實現“國省道由公路管理機構管養、農村公路由縣鄉村分級管養”,根據福建省普通公路歸類移交接養方案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普通公路移交接養工作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17〕135號)等規定,9月15日前順利完成泉州市境內普通公路路產路權所屬單位和管養責任單位調整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由接養單位,根據調整后的道路使用性質和公路路網地位,依法履行養護、公路路政管理或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等權責。
接下來,公路部門將結合愛路護路宣傳,在公路沿線鄉鎮村深入進行公告宣傳。
文圖: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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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尤惠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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